当前位置:笔趣阁>都市>不驯之敌> 第1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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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1 / 1)

金雪深视力极佳。他马上看出,江九昭的手指关节有些奇怪,凸起得颇不自然。下一秒,一条金色的细线便从他侧平举着的腕骨处直射而出,晃得金雪深眼前一花。他下意识地将弓箭一横,护在身前。铮然一声,他的弓箭被某种坚硬又有韧度的东西缠住了,并以一种恐怖的拉力,要将金雪深的弓夺去!金雪深知道来者不善,极迅速地翻身一卷。他戴的手套是特制的,持弓的左手戴着的手套是全指型的避火手套,右手则只有手掌、拇指和食指被包裹在细长全黑的避火手套里,剩下三根手指活动自如地露在外面。金雪深用左手牢牢控住弓身,发力一振,弓身迅速燃起一片燎人烈火,将缠住弓身的韧线直接熔断!火过后,他的弓身上留下了一道刺目的白色深痕。……倘若这东西多来几条,缠住了他的身体,金雪深相信,它能把自己干净利落地分割成好几块。江九昭颇感意外:“嚯。有两下子。”金雪深心电飞转。面对突然冒出来的敌人,雇佣兵从不会多嘴问一句“我哪里得罪你了”。人杀到眼前,要战就战,要杀就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金雪深猜想,他多半是冲着本部亮来的。于是,他弓开犹如满月,五支箭甫一成型,便直袭江九昭面门,同时喝道:“警戒!保护本部亮!”“……不是本部亮啊。”这声音鬼魅似的,离他极近。金雪深吩咐完毕,猛一转头,竟然发现江九昭已经只距离他三步之遥。江九昭从背后抽出一把伞状武器:“……是你。”金雪深心下一寒,那寒意却很快被炽燃的怒意驱散。他看出来了,他面对的这个人,是个近身格斗实力不下于宁灼的硬骨头。金雪深的箭千变万化,只要他想,想逃是逃得掉的。可他不能扔下自己人,也不能扔下本部亮——谁知道“卢梭”是不是声东击西,就是为了掠走本部亮而来?丢了本部亮,砸了“海娜”的招牌,他不干。那是傅老大的名声打的底、宁灼一刀一拳,用血用命闯下的基业,信誉第一,神圣不可侵犯。他不能抛弃客户。他只能为了保护客户而死。金雪深知道,自己和不留手的宁灼对战,会是个什么下场。但他不逃不躲,弓身一转,形成了一面泼天的火盾,面无表情道:“那就试试。”第114章 (六)明争于是非提着盛满了虾馅馄饨的保温盒, 向仓库方向走来。他心情很好。因为在想金雪深。或许连金雪深自己都没察觉到,金雪深对不熟的人,是万事皆可, 毫无要求。但对他划定的“自己人”, 则是万般挑剔, 十足小性。比如说,他明明最喜欢吃虾馅馄饨, 却要嘴硬说“什么都行,我不挑”,可没能吃到可心的东西, 他又会自顾自地不高兴。可以说, 是个正常人就受不了金雪深这种别扭的性情。但于是非这种回路清奇的人就很喜欢他。他生来的任务, 就是满足别人生理与情感需求的。他需要“被需要”。可惜于是非以前碰到的人, 都不在这方面需要他。直到他遇见了金雪深。于是非想,他被创造出来,或许就是为了遇见他。于是非曾经把这句话原封不动地告诉了金雪深, 却挨了一顿好捶。金雪深质疑他,这一套甜言蜜语是不是他的数据库里存着的套词,并告诉他, 不要妄想用这种不值钱的好话来讨好他,他不吃这一套。可他体内激增的荷尔蒙指数和超速超频的心跳, 都忠诚地告诉于是非,金雪深喜欢得要命。于是非的好心情,在离仓库还有百余米的时候, 烟消云散了。在风中捕捉到细微的血腥味的同时, 他看见原本应该藏着暗哨的地方,有一只染血的手从高处软软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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