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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1)

这是花木兰第一次正式参与“收割”,意外的,他居然不怯战,也没有什么怕死的表情。明明之前他们一直在新兵营,在每次柔然人过来骚扰时负责护卫粮草或者保护侧翼,从未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杀红了眼的新兵和害怕的举不起刀的新兵比比皆是,这个时候,虽然并不奋勇,但显得异常冷静的花木兰就显得极为醒目。这种人是天生的战士!不愧是怀朔花家的孩子。他就知道贺赖氏族出来的孩子不会是孬种!同火的“孬种”坤达和莫怀儿已经面无人色了,手抖的连马缰绳都握不住。平时抠脚丫子埋怨没有被派出去追击柔然人的自信早就荡然无存。柔然人和鲜卑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同,真要打起来,所凭的无非就是谁的力气更大,谁的武艺更强而已。他只是火长,不是将军,护的了他们吃喝,护不了他们安全。他自己还想活呢!嗖、嗖。两支箭疾奔而来,一先一后正中两个柔然人的后心。向着坤达和莫怀儿冲锋而至的柔然骑兵懵然地坠落马下,肩背处的剧痛让他们无法再握紧缰绳。只留下继续向前疾奔的战马,在失去了骑手以后飞快地朝着侧面跑远了。坤达和莫怀儿被这犹如天降的利箭所救,感激地朝前方看去。正前方,神色复杂的花木兰扫视了一圈战场,控缰调转马头,往后方小跑。前方柔然人已经大溃败,已经冲进阵内的柔然人也被中军射杀了个干净,没有继续屠杀下去的必要了。“花木兰,你去哪儿!归队打扫战场好算军功啊!”“你们去吧,我去后面看看!”“喂喂喂,我们这次的任务是随着中军冲杀哇!”“不是已经收割完了嘛。”花木兰一阵风般掠过了他们的身侧。“算了,我们替他割蠕蠕人的首级!他杀了几个?”“七八个?”“先把射掉下马的砍死再算!”阿单志奇跑到两个火伴身边,还没说上两句,一看前面的情况,顿时跳起脚来。“喂,那边那个!那两个尸体是我们火里干掉的!背后有箭没看到吗!给老子放下!”“老子说放下!”花木兰非常讨厌这种单方面的屠杀。但鲜卑人不留“蠕蠕”在战场上的俘虏,柔然人也知道自己即使投降也留不下性命。所以只要一开始打仗,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她怎能死呢。她若死了,她是女人的身份就保不住了。战死者的尸骨是很难保全的。为了留下遗物去立衣冠冢,火伴要把袍泽的衣衫配饰全部除尽带回死者家里。若她是女人的身份暴露,连同葬袍泽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家人会遭遇的不名誉的未来,她连想象都会觉得窒息。她怎能让自己的阿爷一辈子沉浸在“我逼死了我的女儿”的梦魇里?花木兰说自己不怕死,这并不是虚言。每次控马步上战场,她反倒会得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之感。似乎这战场就是她的归宿,是她最熟悉的地方。她的耳边响起的号角声、厮杀声、那兵器相交时的金铁之声,都让她从毛发到骨髓都战栗而兴奋。敌人的鲜血在召唤她,敌人的哀嚎声犹如助兴的鼓乐,她像是一把被封藏在匣子里的利刃,无比的渴望着和中军一起冲入敌阵内“收割”。只是她越兴奋,就要表现出比兴奋更冷静的情绪将它压制下去。她不能将自己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杀戮工具,她要活下去,而不是做活靶子。她只要能活下去就行了。然而看见火伴遇险,她还是忍不住举起了长弓,从远处射杀了那两个敌人。即使那是两个只会吹牛、散扯,睡觉磨牙、打呼噜,脚臭还喜欢胡乱抠脚的猥琐男人。她是那么厌恶他们的一举一动,可还没有憎恶到眼睁睁看他们去死的地步。一百四十步,她扫视了一下战场,似乎是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距离。阿爷啊,不能出格太难了。怎么能一边不出格,一边活下去呢?上个月的家信里应该问问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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