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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1 / 2)

这人既然醒了,铃仙就让许离把门窗都大开。


裹挟着阳光的微风将屋内的药味和阴郁一扫而光。安王虽然一边脸肿的老高, 气色却好了不少, 至少一看神智就很清明。


“说说罢,你同那花镜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提起这个,安王刚强打起来的精神又委顿了下去, 视线刻意避开了许离, 同时道:“还能是怎么回事, 本王哪里知道花镜竟然有这么一重身份在, 在本王印象里,她不过是个蛮族女奴啊……”


这事说来也简单,便要追溯到他还未封王时,第一次去南疆督战,正巧赶上白象部的一支商队被俘。


说是商队,其实做的是无本买卖,走到哪里抢到哪里,以至于南疆的齐人一见到包着头巾的山民都要绕的远远的。


彼时开战在即, 蛮族之人在军营附近鬼鬼祟祟, 别管是不是愿意投降,一律都被杀了祭旗, 财物和奴隶便分给了几位将军。


三皇子人刚到南疆,但也得了一份。正好他来的时候轻装简行没带服侍的人,见送来的两个侍女容色不俗,表面推却两句便收下了。


这二人之中,便有一个是花镜。


“当时也是我未多想, 那花镜虽然谈吐不俗,举止有礼,本王只当她是被调教过……”


铃仙挑眉,不置可否地喝着茶,不得不说虽然安王平日里看着十分朴素,但是王府中的用度真都是顶尖儿的。


他哪里是没有多想,分明就是趁火打劫。明知道花镜的身份可能不俗,但是如今流落至此,在蛮人手中走了一遭,不论她是哪一处的贵族小姐,可都没有身价了。


况且他堂堂大齐皇子,若是能许个贵妾的名分都是抬举了她——这自然也是因着他并不了解多摩之国情。


铃仙知他其实早就连肠子都悔青了,也不戳破,示意他继续。


安王便定了定神又道:“后来……那花镜贴身服侍了本王一阵,前线爆发了战事,本王前去督战,不能带着女眷,便将她安排在当地郡守的别院里,结果等本王凯旋,却得知那人已经跑了。”


“跑了?战时城门紧闭,没有将领手谕连当地军兵都不能随意出入,她一个落在商队手中的弱女子,是怎么长了翅膀逃走的?”铃仙追问道。


安王蹙眉,叹了口气道:“当时本王也有这等疑惑,那和她一起的另一个女奴也失踪了,不过那一个后来找到了尸首……那个女子死相可怖,四分五裂的丢在城墙边上……”


说到这一句的时候,安王陡然脸色一变,不可置信地自言自语道:“对啊,当时明明就发生这样诡异难解之事,为何就谁都没当回事,全做是私逃后意外身死料理了呢?”


铃仙也叹了口气道:“那花镜现在可是多摩国的祭司,当年虽然还年轻,恐怕也不差。你们中了她的咒术而不自知,兴许她就是当着你们的面光明正大出城去的呢。”


安王点了点头,“对……一定就是这样,本王当时也不知道她怀了身孕,不!她兴许根本没有,只是找了个怪物来栽赃陷害。”


“陷害倒不是。”铃仙无情地戳穿了安王的自我安慰,“那孩子定然是你的骨血,只是还在母胎里,便被污染成了非人之物。”


————


白卿再一次看到花镜的时候仍然是在那所别院的花园里,她坐在池塘边的石头上,将羊皮卷在膝上摊开,而猫在她身边,将身体蜷缩成一团,姿态就同真正的猫一般。


很显然,花镜并不是真的在研读什么。


“我以为会是另一位过来呢。”她偏头笑道,“听说你们大齐很重男女大防,竟然不避嫌么?”


“化外之人,谈何避嫌与否。我今日来,便是来问你要一句准话,若是要即刻带那个孩子离开大齐的土地,还想要提什么条件。”白卿站在离她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冷冷地道。


“条件?”花镜笑了,诡异的妆容下带着一丝仿若幻觉一般的天真。


“彻底放弃白象和腾蛇两部,那么作为多摩使臣,我确实可以试着将狸奴带回多摩,但是能不能成功,未必是我能说了算。”


她抬手轻轻抚摸过女孩儿杂乱的鬓发,仿佛那些几乎要结块了的,既干枯又脏乱的,是无暇柔顺的秀发一般,半晌之后才继续道:“您也应该看出来了,我并不能控制这个孩子,她是凭着本能在追寻自己的血脉。”


————


多摩国内部想来争斗繁杂,不是每个祭司的后人都心甘情愿将毕生精力都投入到无止境的侵略与反侵略上,花镜就是其中之一。


但花镜选择的路显然不那么顺遂——在为了方便而伪装成平民游走于边境时,被盗匪给抓了。


还没有进行过最初的供奉,她除了一些拿不上台面的拳脚功夫之外,根本不会半点咒术。为了活命只好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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