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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 / 2)

世间生灵, 越是得到的多, 越是在算计。


若是没得到, 心中尚且还觉得可以。


若是得到过, 哪里还甘愿随随便便就将自己得到的再去丢掉呢?


他们算计天,算计地, 将自己也算计进去。


然而着世上,情之一字是最最算不得的。


孟晓妮曾经以为自己身为一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阿修罗, 丝毫不需要去算计。她自冥河中来,顺应天道而生, 顺应天道造就了六道之一,创建了传说中的阿修罗一族。


多了不得的成就啊。


要不是女娲在前先成圣人,后土在后化为轮回都无法成圣,孟晓妮又自地府中诞生, 潜藏在地府里头,指不定她就也是一个圣人功德的存在。


世事无常。


孟晓妮捡到了一只小凤凰。


随后她希望这只小凤凰, 能健康平安长大。


她又发现了自己种族注定灭亡的结局。


再不算计, 她所拥有的, 即便没有抓紧在手里的东西,都会一一失去。


她哪里能舍得呢?


这小凤凰,从当年被她捡到,就用那种懵懂的求生渴望看着她, 到后来一心依赖。随着时间流逝, 那眼内的情绪, 一天比一天亮眼, 到如今,甚至甘愿替她抗下天塌地崩。


他从一只丑不拉几的小凤凰,长成了一只燃烧火焰能映一片天的大凤凰。


从“我想活着”,到“我愿意为你去死”。


孟晓妮心软得一塌糊涂。


她望着鬼凤:“不至于。”


有她在,他们不至于沦落到那么悲惨的境地。


孟晓妮转了身子,拉着鬼凤的手:“走了,都到神农架来玩了,就好好玩。”


鬼凤闷不吭声,任由孟晓妮拉着他走。


神农架到底多是自然风光。


美到无话可说。


山水天各一色,谁都无法压过谁。天地用处的绚丽工笔,是以孟晓妮那种浅薄的文学功底,无法描绘出来的。


孟晓妮和鬼凤从人流中走出,渐渐走向了人迹罕见处。


“晚上就随便住一住。”


以天为被,以地为铺。看太阳东升西落,看夜间斗转星移。这是他们这种不用顾忌蚊虫蛇蚁,不用顾忌野兽飞禽的存在,才可以不做任何准备并考虑干的事情。


孟晓妮将鬼凤往偏僻地方带,带着带着,就直接到了距离第二天不远处的一个山上。


自上而下,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湖泊。


湖泊景致美到如同虚假的照片,湖上有飞禽滑过捕鱼,周边有成片的树林。


冬季的这儿,色彩没春夏那么漂亮,然而依旧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孟晓妮指了一棵看着比较粗壮的树:“你喜欢这棵树么?”


鬼凤自下而上看起了面前的这棵苍天大树。


这棵树长的并不是非常规矩。


大约是命途多舛,外加上足够幸运,这树长得非常适合造窝。


它在不知道长到多少年的时候,被雷狠烈劈了一道,硬生生给劈成了两半,结果一道雷没有劈死它,甚至没让它因雷劈而被烧光,反而有了一个新的造型。


它身躯的两半由于空间足够,纠缠在一起又肆意生长,搞七搞八后,还有点地府火山口那梧桐树的影子。


差别还是有的。


梧桐树是孟晓妮亲手打造,能遮风挡雨,还有一点阿修罗专有的艺术审美。


阿修罗一族善战归善战,但谁让女子都长得漂亮呢?


他们天生就对美丑有所了解。


而面前的这棵树,雷劈之后,长得还是有点歪的,它纠缠出的不是一个空心洞,而是一个含有一个空心的树椅子,中途弯曲打折的那种。


真不知道是不是除了被雷劈,它还遭遇了诸如野兽撞击这种事情。


当然,不管是年岁还是大小,这棵树和梧桐树相比,更不可同日而约。


树上有鸟巢已经霸占了窝。


窝里头没有鸟蛋也没有小鸟。


这倒是有点点奇怪。


鬼凤对这棵树没什么大的喜好,也说不上不喜欢:“还成。”


孟晓妮点头,还成就是不讨厌:“那将就一晚上,明天晚上,我们去神农顶附近看看。到时候再建一批好看的屋子。”


鬼凤:“嗯。”


他微微一顿,再度开口:“这儿的屋子,我来建。”


孟晓妮看向鬼凤。


鬼凤看着树的神情,有点认真。


孟晓妮笑了笑:“好啊。那我去采蘑菇,晚上我做一个蘑菇锅,随便煮点吃。”


鬼凤应声。


孟晓妮和鬼凤当即分开行动。


神农架这儿物产丰富,蘑菇这种存在简直是太好找了。几乎可以说是,但凡土壤稍微有点带潮湿的角落,几乎都能够挖掘出一大片的菇。


有的菇能吃,有的菇不能吃。


色彩越是丰富的,越是不能吃。


在野外求生的常识便是:好看漂亮还能存活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野外,漂亮的东西,要么有毒,要么很凶残。


这是生物繁衍自然发展,为了适应生存而必然有的趋势。


孟晓妮挑菇的时候,当然选择的全是看起来实在不怎么好看的白色或者灰色的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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