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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三十二:我从长留来,带着一只鸟(1 / 2)

少昊是下了阴山,一直往长留山那里走过去。在洪荒大地也许每个人都可能有点超能力啥的,少昊作为轩辕的儿子,也会一些正常人不会的东西。


他能够与鸟类交谈。


“哦,两个月前这里有怪风,然后这里的人就搬家了是吧……方向是东方……”


干脆就不回姬水氏族了,反正他爹平时也不管他,姬水氏族也蛮无聊的,还不如在外面浪一浪。少昊这么想着就往鸟指的大致方向走过去,走了一天,走到了长留山。


长留山又是一座群鸟聚集的山,也是之前阴山氏族搬迁路上路过的山,就是那座所有的鸟都会唱歌的山。


“唱——山——歌——嘞——~”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少昊挠挠脑袋:这歌怎么前后画风不太一样啊?


“之前有一群人来过这里,教我们一首新歌~”长留山目前的百鸟之首作出解释:“您要不要也来学习唱歌呢~”


“不……不用……”


“小哥啊我看你天赋不错你来跟我学唱歌吧?”


“不用……”


“来嘛来嘛~”


“真不用啊!”


少昊觉得如果直接说自己嫌弃他们唱歌不好听的话,可能就出不去长留山了_(:3ゝ∠)_


不管怎样,长留山的鸟们载歌载舞,十分欢喜客人的到来,可能是因为少昊身上就带有一种让鸟喜欢的气质。当天晚上就留宿在长留山上,因为长留山的鸟们都睡在树上,少昊也不嫌弃干脆也睡在树上,就更加增加了鸟们的好感度。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一直呆在这里啊!”——如果你们不唱那种画风清奇的歌的话我就更喜欢这里了~\\(≧▽≦)/~


和少昊暂且睡一个窝的凤鸟圈起身体:“你不是说你还有任务,明天就要走吗?”


凤鸟身体纤细,像个人类少年一样,他的皮肤也更加偏向于白皙细腻,变化成人形之后,只有小臂外侧和脚踝有羽毛作为装饰,是那种十分艳丽的金色边缘包裹着正红色的羽毛,衬得整个人——不,整只鸟异常漂亮。


“我不想那么快就滚回家啊,这个任务做不完才好……诶,凤鸟,你能变成人,已经是有了修为的仙兽,有没有想过去氏族做事情,谋求一席之地?”


凤鸟奇怪的看了少昊一眼。


“氏族是什么?”


好吧看起来挺雅致漂亮的凤鸟其实是个文盲……少昊解释一通,凤鸟摇摇头:“人类氏族也没什么好的,我又不是人,去那里也免不了受到排挤,就好比我现在不能算是鸟,所以他们唱歌也不带我一样。”


然而我觉得不带你才是为你好_(:3ゝ∠)_少昊就没有直说,他盯着凤鸟漂亮的脸看了半天,妈妈哟如果这张脸的主人也开始唱那什么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了,才真有种幻想破灭的感觉呢。


“人类氏族对仙兽还是很好的,我们氏族也有一位鹑鸟,地位和巫医大人差不多,不过她管的是我父亲的衣食住行和事物放置……你如果去的话就不能有那种地位了。”


凤鸟睁大眼睛,和少昊面对面侧躺着,眼睛里好像有夜晚的星星一般。


“你要是去我们那里的话,大概只能跟着我吧,不过我以后肯定会单独分立出来统领一个氏族,怎么样?你要跟我走吗?”


夜晚的星空十分明亮,和几千年之后的被霓虹灯光污染了的星空不同,这里的夜晚澄澈得让人以为是在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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